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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1 年 Philly 公寓大楼火灾的 475 万和解金

12 月 22, 2016

由 Dean I. Weitzman, Esq. 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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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 年 1 月,西 Philadelphia 区一栋公寓楼发生火灾,100 多名租户的财产被烧毁,他们与业主和物业经理达成了 $475 万美元的和解协议。

12 月 11 日,《纽约时报》在一篇报道中宣布了这一和解协议。 法律评论家2011年1月10日,温德米尔法院公寓发生了一场五级大火,在Philadelphia普通上诉法院开庭审理三天后,大火才被扑灭。2011 年 1 月 10 日,温德米尔法院公寓发生了一场五级大火,烧毁了 48 号楼的四层建筑。 胡桃街附近的街道。

原告对大楼业主、新泽西州的 Sam、David 和 Aron Ginsberg 兄弟以及他们的物业管理公司提起集体诉讼,声称 "Ginsberg 夫妇没有在公寓楼内安装灭火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违反了城市消防法规,他们也没有发现大楼内的垂直通风井,而这些通风井据称导致了大火蔓延至整个建筑"。

报道称,诉讼还称,被告未能对公寓楼的一名员工进行适当培训,"该员工在火警警报首次响起时切断了电源,从而使火警警报静音"。"法庭文件称,该员工关闭了警报器的分区功能,该功能可引导消防员找到起火点。

据报道称,消防员与大火搏斗了五个多小时,然后被烧毁的建筑残骸 "在数周内一直无人问津,没有进行任何维修或加固",而被告也没有试图帮助原告保存任何可能在大火中幸存的财物。后来,被烧毁建筑的残骸被拆除,同样没有考虑到任何可能在大火中幸存的租户物品以及随后长期暴露在天气中的情况。

报道称,在法律诉讼的早些时候,被告曾提出与 100 多名原告和解,总价为 150 万美元,但遭到拒绝。

报道称,被告在法庭上辩称,大楼的火警警报确实响起,所有在家的居民都已安全疏散,而大楼符合现行消防法规,不需要喷水灭火系统。被告还辩称,市执照与检查局已宣布该建筑 "危险迫在眉睫",因此不得进入,并已下令拆除该建筑。

"据报道称,辩护文件中说:"被告不知道本联邦有任何一项决定或颁布任何法律,要求行为人承担'将生命和肢体置于危险之中'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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